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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0年畜牧业标准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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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为加快国家畜牧业标准化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畜牧业标准体系,组织编写了《畜牧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设规划(2004—2010年)》并以农办牧200416号的形式发布。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畜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肉、蛋、奶产量的年递增率超过10%。2002年,我国肉类产量达6586.5万吨,禽蛋产量达2462.7万吨,比上一年增长了3.99%和5.39%,居世界首位奶及奶制品产量也实现了较快增长,达1400.4万吨,比上一年增长了24.71%。肉人均占有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蛋人均占有量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与此同时,饲料工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2002年,饲料工业总产量达8319万吨,比上年增长6.6%,仅次于美国,成为世界第二饲料大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养殖业的现代化。2002年我国畜牧业总产值为8454.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0.87%,畜牧业已经从农村家庭副业一跃成为农业中最具活力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大作用。

畜牧业标准化工作是建立 高产、优质、高效畜牧业的基础。目前,我国畜牧业生产已经发展到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的战略性结构调整阶段,质量与效益的提高必须依靠畜牧业标准化工作的不断深入。近几年来,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畜牧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止到2002年,现有畜禽、牧草品种、动物防疫检疫、畜牧兽医器械、畜产品加工等方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共计1200多项。这些标准在生产上的实施,促进了我国畜牧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但是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国际经济贸易一体化的发展,目前的标准已不能满足我国畜牧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与畜牧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畜牧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标准体系不健全,标准数量少现有标准技术水平与国际标准不接轨,很难起到促进我国畜产品出口和抵御国外畜产品进口的作用与生产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涉及食品安全的标准,如动物源性疫病控制,兽药、饲料残留监控等标准不完善。

为加强对畜牧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加速畜牧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进程,特制定 《2004—2010年畜牧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编制《规划》的必要性

(一)畜牧业行业发展的需要

畜牧业产业链长,范围广,其标准化工作涉及到品种、营养需要、饲养管理、环境控制、畜产品质量与安全、畜牧兽医器械、饲料、动物防疫以及畜产品的加工、贮存、包装、运输等方面,因此,标准化工作贯穿于畜牧业发展的全过程。只有加强畜牧业标准化建设,科学地制修订各类畜牧兽医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和管理标准,规范畜产品的生产、流通,才能促进我国畜牧业及其相关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护人类健康的需要

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健康,也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近几年来,国际及国内一些地区或因动物疫病流行,或因食用含β—兴奋剂的肉产品致人中毒,使人们对畜产品安全提出质疑,也给畜牧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尽快完善动物防疫、饲料安全、兽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等标准,对于保证畜产品安全,提高我国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畜牧业向优质可持续方向发展,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适应国际形势发展的需要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WTO各成员政府一方面积极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国际标准组织制定的标准,同时,在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及国际标准制修订主导权方面的争夺也日益激烈。而我国畜牧业标准化工作起步晚,标准制修订工作缺乏计划性,导致难以参与相关的国际标准化活动,在国际标准的制定中处于被动的地位。编制畜牧业标准建设规划,对加快我国畜牧业标准化工作的步伐,缩小与先进国家的差距具有重要意义。

(四)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

近年来,对动物食品安全问题各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在此背景下,各国为了保护本国畜牧业的发展,国际技术贸易壁垒越筑越高。目前,在WTO框架下,国际上最具威力的贸易技术壁垒保护措施是技术标准制约。按照我国加入WTO谈判条约的规定,关税对国内畜牧业保护的作用将越来越小。我们必须充分研究WTO的有关规则,通过制修订我国畜牧业标准,尽快建立健全畜牧业标准体系,使其成为防止不安全的畜产品流入我国的重要技术屏障,成为保护我国畜牧业正常发展和畜牧生产者利益的主要手段。

二、指导思想

畜牧业产品是人类生活中最主要的动物性蛋白来源,与 人们的饮食营养水平直接相关,其质量的优劣、生产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们的营养水平和食品安全。而动物防疫和动物性产品中违禁添加剂、兽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两大主要因素,必须从养殖场开始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本规划的编制贯穿了“从养殖场到餐桌”各个环节进行控制的指导思想,其内容:一是建立健全直接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动物防疫、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质量及动物性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标准;二是完善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和品种资源保护的标准;三是规范为保障食品安全所需的辅助条件,如饲养管理技术、畜牧兽医器械等。

在编制本标准规划中,还充分考虑了打破和设置技术壁垒的需要而应建立健全的技术标准,以促进我国动物性产品的正常国际贸易。

三、实施《规划》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管理水平

各级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畜牧业标准化工作,将畜牧业标准化建设纳入工作日程,增加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经费投入。加强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好《规划》中有关标准项目的申报和起草工作。在标准项目的申报及标准送审稿上报等重点环节,要组织有关专家认真论证,严格把关,确保制修订的标准具有配套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二)加强研究,提高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技术含量

各级畜牧业质量标准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畜牧业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国家和部级畜牧业质检中心及有关科研院(校、所),要结合我国畜牧业实际情况,加强有关标准的科研工作,特别是开展国际、国外相关标准的对比研究。逐步扩大与国际化组织(如CAC、OIE等)的双边和多边合作与交流,了解国际相关标准的动态,积极参与有关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审定工作。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的单位和专家,应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促进国际贸易的需要出发,在调查、研究、论证和借鉴的基础上,制修订出科学合理的标准、规程和方法。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标准化工作人员素质

近两年来,各省相继明确了畜牧兽医质量标准行政主管机构,地(市)、县也应明确相应的畜牧业标准化负责机构,以形成自上而下的畜牧兽医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方面,我国畜牧业行业有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目前,我部畜牧兽医局正在积极组建涵盖畜禽品种、畜禽产品、草业、蜂及蜂产品、畜禽环境、畜牧兽医器械等领域的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也应积极与标准化管理部门协商,成立地方畜牧业标准化组织。在加强标准化组织建设的同时,有关单位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一套完整的培训机制,做好标准化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工作,每年定期对全国畜牧业标准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是国际贸易和WTO规则、采用国际标准有关规则和方法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畜牧业标准化工作的整体水平。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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