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质监局坚持依法行政,从建立科学的制度保障措施入手,严格查审分离,这一工作不仅高票通过该市人大的检查评议,而且截至2008年10月,两年多时间来,执法案件无一例诉讼败诉、复议被撤销案件。
依托煤、气、油、盐等资源优势,榆林市经济发展增长迅猛,连续3年经济增长总量位居陕西省第一,大量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带来挑战,严明执法,依法办案,维护地方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急需执法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充实各方面专业知识。
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特点,榆林市质监局组建了专业化执法队伍,成立煤炭、计量、特种设备、生产领域等5个专业执法小分队,每个执法小分队由熟悉业务工作的专业人士负责。
同时加大专业执法培训力度。制定14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定期组织案卷评比和交流活动,实行岗前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进行挂职锻炼和异地交流,一系列措施的出台,有效锻炼了执法队伍。
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依法行政的根本,科学的机构设置和完善的规章制度是依法行政的保障。榆林市质监局成立了独立的案审办公室,制定《案审细则》。为了规范案审行为,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统一编号,由副主任以上的案审委员签字后才可加盖印章。
要想全面掌握案件调查、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详细、准确情况,建立案件流传卡制度,需要案审办对所有案件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程序违法、法律依据不准确的案件,由案审办填写包括行政案件名称、案件存在问题、案审办提出建议等内容在内的案件流传卡,回转到执法分队分管局长、案审办主管局长,由分管局长进行督办。
对超过5000元以上的案件,由案审办初审把关后,填写立案审批表、提交审理案件书、行政案件审理申报单,全部上案审会统一审理。
案审委员会由局长、分管局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每星期一上午为固定集中案审时间。审理后,执法文书由案审办再次把关签字,签字后,行政处罚告知书由分管领导签字、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分管局长、主管局长签字后,办公室才能加盖印章。
该局建立的科学、规范、严谨的办案程序,不仅提高了办案、审案能力,同时有效杜绝了执法过程中漏洞的产生,形成了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