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有关血液中心质量体系的2002/98/EC的指令草案。指令包括血液中心必须实施的有关质量体系的标准和规范(总则、人员和机构、根据、设备和材料、文件、采血、检验和处理、贮存和分发、合同管理、非一致性),自查、稽核和改进。
2002/98/EC指令提出了欧盟内部技术要求,以确保在所有成员国中有等同的质量和安全标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在2003年1月27日在2002/98/EC指令第29条中制定了关于人血和血液成分的采集、检验、处理、贮存和分发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并修订了2001/83/EC指令。
拟批准日期是2005年9月,拟生效日期为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