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费县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及区域监管工作人员关于特种设备监管的理论基础,提高监管服务水平,12月1日晚开始,山东费县质监局对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及各区域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特种设备相关知识培训。
此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手册》、《特种设备作业指导书》、《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程序》。重点培训对象为我局特检工作人员及区域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费县特种设备主要分布在板材加工企业如板厂、旋皮厂等,生产企业如化肥厂、电厂和制药厂等,公共服务场所如超市、大型商场等。其中板材生产企业包括人造板加工企业和旋皮厂,使用的特种设备主要为锅炉和起重机械(叉车),其监管工作有木业监管分局和小锅炉监管分局两个监管机构负责;除板材企业使用以外的特种设备均由安全科进行监管。
通过区域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逐步发现对企业特种设备的监管存在不足,为加强监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提高监管服务水平,费县质监局在第二阶段培训中将特种设备知识列为培训重点,力争通过此次培训完善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结构,为下一步细致、高效地开展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