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泰安市质监局以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企业发展为己任,在实际工作中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为企业提供“贴心”服务,受到了企业的广泛欢迎,与企业建立了鱼水深情。
(一)打造高效便民绿色通道。牢牢抓住机关效能建设这一关键,进一步树立“一切为了企业、一切为了社会”的理念,制定落实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工作中遇到的复杂情况,及时分析原因、摸准实情、出好实招。
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实施“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努力打造“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同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预约服务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随到随办,减少企业不必要的麻烦。通过推行“提前服务”,特别是对新办企业,实行早介入、早把关、早帮扶,保证企业如期投产。
通过推行“提醒服务”,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提醒,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避免企业因疏忽而造成损失和影响。通过推行“错时服务”,避免与质监相关的企业设备因到期未检而受到处罚,而且也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
(二)夯实企业质量基础。从名牌、质量、计量、标准等四个方面入手,全方位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引导全市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
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围绕全市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按照“提升一批、创建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科学规划,加强指导,强化服务,梯次推进,大力培育名牌新产品。截至目前,全市已拥有6个中国名牌产品、89个山东名牌产品。去年,名牌产品企业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达14.6%,名牌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11%,出口交货值占全市出口总值的8.5%。
加强质量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充分发挥区域监管优势,把与质量有关的企业、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加大日常巡查和抽查力度,全面建立质量巡查制度和溯源体系,摸清企业底数,掌握产品质量实情,建立健全从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做到企业全备案、产品全登记、检测全记录。
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与治劣、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使用非法及劣质原料生产加工产品的违法企业,确保企业产品质量出厂安全。今年,泰安市质监局扎实开展了部分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食用植物油、建材市场、农资打假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标准、计量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技术基础。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和职能优势,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积极引导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健全科学、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家企业通过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337个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99个产品获得采标标志。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加强对我市重点耗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计量和分析,提出帮助企业降低能耗的合理化建议。今年以来,仅新泰市质监局就为30余家重点用能企业通过安装能源计量器具节约资金600余万元。
(三)探索人性化执法新路子。积极顺应执法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更新执法理念,改进监管方式, 积极探索和谐、高效执法的新路子,力争从根本上杜绝违法生产行为。一方面,做到坚持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维护合法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另一方面,把执法寓于服务之中,充分体现出执法的柔性化和人性化,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
一是推行说理式执法。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向行政当事人做到“三个说清”:说清其违法事实和社会危害性,以案说法,使其深刻认识自身错误,努力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以避免违法行为的再度发生;说清处罚依据,在认真宣传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促其学习领会,明确指出其违法违规程度和国家规定的处罚标准,使其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罚;说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方法,使其正确行使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大力实行首错不罚制度。对于首次非故意违法,并且违法行为后果不严重的企业,采取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不予经济处罚,同时发挥质监系统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的优势,积极帮助企业查找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并行。但“首错不罚”不是“首错一概不罚”。对故意制假售假行为,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泰安市质监局坚决做到严格执法,严肃处理。
三是减免收费。在向社会公开质监工作和服务承诺的同时,进一步理顺收费,对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收费的,坚决不收,对切实有经济困难的企业实行减少或减免服务性收费,对部分收费项目减少收费,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