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印刷企业,可以申请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
二、申请程序
1、印刷企业向“分中心”领取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申请表,并认真填写。
2、印刷企业应按要求提供如下书面材料交“分中心”。
a. 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申请书(表);
b. 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c. 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手册。
3、“分中心”负责审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审,抽样检验条码印刷品质量,决定是否合格。
4、“分中心”对综合评审合格的企业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材料、评审资料及抽样检验报告等报中心核准,对通过核准的企业颁发《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证书》并予以通报。
5、获得"资格"的印刷企业,方可接受条码系统成员或商品条码合法使用者的委托印刷商品条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