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名称:商品条码注册、变更、续展和注销(审核类)
审批项目编号:BJXSCZJ002-2002
审批项目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98年7月29日原国家质 量技术监督局第1号令)
审批总时限:10个工作日。(不包括上级审批时间)
审批收费依据:按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物价局1991[价费字]第270号)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申办人第一次申请需提供如下申办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填写《中国商品条码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书》一式两份和《商品条码使用情况登记表》。
4、制作胶片的企业填写《条码胶片订单》。
条码续展需提供如下申办材料:
1、企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填写《条码续展表》两份。
企业名称变更需提供如下申办材料:
1、工商局开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两张复印件。
2、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两张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条码证书。
5、填写《变更表》两份并加盖公章。
注销条码企业需提供如下申办材料:
1、条码证书。
2、填写《注销表》并加盖公章。
标准:申办人提供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受理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员: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条码分支机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国家编码中心。
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将材料退还申办人,但要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10个工作日。
二、审定
标准:
申办者提供的申办材料齐全,符合《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岗位责任人员: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定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由编码中心审定人审批核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并赋代码号。编码分支机构将系统成员证书和代码交与申办人。
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退回市编码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再退还申办者,但要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