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企业盼望已久的一份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日前发布。《纲要》指出,经营困难企业可享受足额金融贷款,生鲜收购贷款可享受贴息;拓宽奶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合格奶企发债或通过股市融资;年内完成行业全面整改。
这是我国首份针对乳品行业制定的振兴举措,由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质检总局、卫生部、财政部等13个部门联合制定。针对当前乳制品生产企业和奶农面临的困难,《纲要》提出了金融等方面扶持政策。符合信贷条件的诚信守法企业,金融机构要给予足额贷款支持;受安全事件影响、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要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对经金融机构同意的逾期贷款,免收罚息。
此外,中央财政对企业生鲜乳收购贷款,按照半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半,给予3个月贴息,地方财政也可给予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和通过股票市场融资将给予积极支持。
针对目前经营特别困难的奶农,将实施临时救助政策。重点扶持内蒙古、河北、山东、山西、辽宁、河南6个省区的特困奶农,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将切块一次性下达。地方政府还要安排资金,加强对困难奶农的扶持。
针对我国奶业发展长期积累的矛盾,《纲要》提出,到今年年底前,对乳品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整改;到2009年10月底前,完善乳品质量标准,推广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到2011年10月底前,力争奶牛良种覆盖率提高到60%,奶牛平均单产水平接近5.5吨,1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奶牛比重达到30%左右;乳制品生产企业基地自产生鲜乳与加工能力的比例达到70%以上;乳制品加工行业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