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缺斤短两”计量违法行为,最近,山东省蒙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执法人员和计量技术人员,对全县范围内的加油站进行计量专项执法检查。对4家加油机计量准确度超过允许误差规定的加油站进行了查处。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加油站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进行成品油零售时,应当使用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并明示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不得估量计费。成品油零售量的结算值应当与实际值相符,其偏差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其偏差不得超过所使用计量器具的允许误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燃油加油机的计量误差允许在±0.3%范围内。
检查发现,有4家加油站的6台加油机计量误差在1.3%以上,超过允许误差3倍以上;其中,有1台加油机的计量误差达2%,超出国家规定最大允许误差0.3%的5.67倍。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加油站行为,在计量检测过程中,计量检定人员对出现加油机流量差有问题的情况,及时进行了调试;执法人员依法给予4家加油站警告,责令改正;并将进一步调查取证,给予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