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统计,我国出口东盟产品在东盟获得关税优惠的产品仅占东盟降税产品的1%左右。关税优惠政策如此优越,然而到目前为止从中获益的企业却为数不多,主要原因就是相当一部分企业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规则不太了解。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签证机构,针对企业FORM E证书意识薄弱的现状,要扩大宣传,鼓励企业主动申请FORM E证书。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及签证核查程序等规定,出口企业持有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东盟国家签发的FORM E证书,是享受关税优惠的必备条件。同时,要及时公布东盟各国的最新产品关税减让清单,让企业提前知道东盟各国的税率情况,计算好进入东盟国家市场的成本。在与外商谈判签订合同时,可充分利用关税优惠条件,有的放矢地开展进出口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