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是工业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重要环节,是确保获证企业持续保证必备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的关键手段。做好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关系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能否在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真正发挥作用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的有效性。黄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市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加强证后监管工作,保证了获证企业规范、有序发展。
一、摸清底数,建立档案。今年年初,该局就对辖区内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生产产品、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目前黄石市已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152家(食品企业除外),产品153个,其中获证企业有98家,另外55家属无证生产,主要集中在建筑外窗和眼镜配制行业。(黄石市区100家企业,取证62家,未取证39家;大冶市34家企业,取证26家,未取证8家;阳新县18家企业,取证10家,未取证8家)。该局逐一建立了获证企业的信息和档案,加强动态监管,覆盖率达100%,为消除监管盲点,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奠定了基础。
二、认真做好年度审查工作。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每年定期组织督促获证企业提交自查报告,结合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对获证企业进行年度审查。对于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可能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二是在审查的同时,要求企业提交生产许可证副本,审查获证企业接受监督检查的情况及自查情况,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三是年度审查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在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审查合格印章。截止目前,该局已年审45家,大冶市、黄石市区各有一家企业拒绝年审被判定为不合格,15家企业年审不合格在规定的时间内经整改复查达到合格要求,其它的一次性审查合格。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巡查、回访制度。该局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的质量安全状况,加强巡查和回访工作,制订相应的巡查计划和回访频次,并同年度审查结合起来,重点检查企业以下内容:一是获证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识。二是获证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生产工艺是否发生变化,若发生变化是否按照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三是获证企业的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是否有效运行,并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原辅材料的采购进货、入库验收、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验。四是获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的实施情况,重点检验出厂检验记录和报告。五是检查企业标注标识是否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的情况。对年度和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视具体情况对企业采取帮扶、限期整改、抽样检验、停产整顿、行政处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建议吊销或暂停许可证等不同措施。
近一年来,全市的获证企业的覆盖面达100%。
四、建立监管信息报送机制。结合年度审查,要求获证企业每年向监督科报送企业生产及产品质量信息,以便准确掌握辖区内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生产条件等情况,实现对获证企业的动态监管。为让企业了解国家年度审查的政策和有关要求,取得企业的支持和理解,还举办了一期获证企业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培训班,主要学习了生产许可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湖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办法(试行)》,对建档管理、年审的内容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讲解,为证后监管工作打下了基础。
五、建立许可审查、质量监督、证后监管联动机制。一是在国家、省许可证办公室对新审办证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前,积极介入,对企业进行提前预审查,掌握企业的实际情况。二是在年度过程中,对企业的各级监督抽查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根据国抽和省抽不合格获证企业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在加强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切实建立许可审查、质量监督、证后监管的联动机制。
六、突出重点,切实提高获证企业证后监管的有效性。一是突出重点地方。在监管中将企业的实验室作为重点,严格按实验室考核办法,检查企业实验室的检测设备、人员资质和配备、操作规范和检验记录等,将实验室是否符合要求作为监督检查的必需项目。二是突出重点环节。重点检查企业出厂检验和原辅材料的检验、进出库的管理和记录。三是突出重点行业,将监督抽查合格率低的行业作为重点。四是突出无证企业的处理。对无证企业,该局在加强宣传、帮扶力度,督促企业积极申请取证的同时,达不到取证条件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严肃查处,今年先后对15家无证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理。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不断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提高巡查的频次,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