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湖北省政府下发《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以来,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推进战略实施,取得可喜的工作进展,其中宜昌市的成效较为显著。现将该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全文刊出,供各地交流借鉴。
宜府发〔2008〕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08〕30号)精神,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步伐,促进宜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决定实施质量兴市战略。
一、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重大意义
质量问题是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战略问题。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宜昌综合实力、增强宜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重要保障;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构建和谐宜昌的根本要求。近年来,全市坚持实施质量振兴和精品名牌战略,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了一批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和优质服务品牌,提高了企业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促进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同时,也必需清醒地认识到,我市部分制造业质量技术基础薄弱,市场竞争力不强,品牌知名度不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整体质量水平与经济发展还不相适应,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服务行业服务水平不高,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艰巨;部分地方和企业质量意识不强,质量管理基础薄弱,检验检测能力有待提高。对此,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质量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兴市战略。
二、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的,以标准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动力,以争创精品名牌和驰名商标活动为载体,以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推进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重视、关心质量与诚信建设的良好环境。政府通过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引导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加大质量工作宣传力度,使全社会了解、认同大质量观,形成人人关心质量、人人为提高质量水平出力的良好局面;建立企业质量诚信管理机制,创建一批讲质量、讲诚信的优秀示范企业。
——大力推进品牌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支柱产业和企业集团,培育一批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名牌产品和拥有知名品牌的产业集群,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10年,全市重点产品质量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企业出厂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100%;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同行业前三位的产品达到10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5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8件以上,湖北省名牌产品100个以上,湖北省著名商标80件以上。到2010年,名牌产品占全省的比重达到全市工业增加值占全省的比重,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居中西部地区同等城市前列。
——引导企业重视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制订国家标准,进一步提高工业标准化水平,占领行业竞争制高点。到2010年,85%以上的主要工业产品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全市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100%。
——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和商标战略,培优培强一批品牌农产品,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到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主要农产品优质率比“十五”时期提高5~10个百分点;全市有效认证的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识达500个以上;争创8~10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70项农业地方标准;力争年产值过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5家以上,过10亿元的企业达到10家以上。
——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机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引导企业广泛开展质量创优活动,打造更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精品工程。到2010年,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优良率达到85%,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每年创市优质工程30项,创省优质工程10项。
——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促进计量诚信建设,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品牌优势与国际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带动整体服务质量向国际水平跃进。到2010年,全市服务行业全面执行ISO9000、ISO14000标准,建立服务质量体系,服务质量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创建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40家;争创五星级饭店2家、四星级宾馆10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2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10个,1~2家旅行社进入“双百强”旅行社;商贸、交通、电信、金融、旅游、物流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90%以上。
——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推进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到2010年,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以上;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19万吨和5.64万吨以内。
三、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工作重点
(一)强化质量诚信教育,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提高生产者、经营者质量安全法律责任意识,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质量兴企”的生产经营理念,围绕生产经营全过程,强化质量管理,严格工艺操作规程,严把产品出厂质量关,自觉维护质量安全。推行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把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及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质量水平和质量诚信度。发挥有关社会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宜昌”建设,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二)着力推进名牌战略,增强产品竞争实力。坚持把名牌培育、名牌带动作为质量兴市的一条主线,结合宜昌实际,组织实施《宜昌市“十一五”质量振兴规划》,坚持做大做强地方名牌产品和引进名牌产品两手抓,努力形成数量众多、特色鲜明、知名度高、规模效益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群体,充分发挥名牌产品的经济带动效应。按照“巩固和发展一批、迅速壮大一批、开发储备一批”的要求,结合产业调整和发展大企业集团战略,支持一批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过100亿的名牌企业。对基本具备创名牌条件的特色骨干产品,积极申报,尽早纳入国家、省名牌评选计划;对经过培育有望达到标准的重点产品,抓紧提升质量档次,力争在2~3年内实现创名牌目标;对一时难创名牌,但有发展潜力和特色的优势产品,帮助制定培育计划,逐步提升质量等级。
(三)加强技术创新引导,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优质农产品和现代物流“四个基地”,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示范企业、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企业。
(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培育特色精品。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结合“一县一品”、“一村一品”以及粮食、油料、水果(柑橘)、蔬菜、茶叶、食用菌和畜牧、水产农业板块建设等工程,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应建设1~2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有重点地培植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农业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精品名牌产品,提高农业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进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网络体系,实现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售市场到餐桌的质量安全全程监控,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优化服务产业质量,推进城市加快发展。加强铁路、公路、航空和水运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确保全市综合交通的便捷、通畅、安全。大力提高文化娱乐、商贸流通、餐饮饭店、通信网络、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业质量,逐步形成机制灵活、结构优化、开放程度高、功能较为完善的服务业体系。加快发展以旅游等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着力提升服务业水平,努力把宜昌建成三峡区域性现代化物流中心、商务中心和金融中心,打造成三峡旅游龙头、三峡旅游最佳目的地城市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城市。
(六)完善质量标准规范,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鼓励和扶持各类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指导企业健全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大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活动,使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为重点,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步入标准化轨道,鼓励企业积极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单位。建立和完善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尤其是示范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环节的农业标准体系,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有重点地组织和指导商贸、餐饮、旅游、家政服务等领域开展标准化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服务业质量不断提升。加强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按照《湖北省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和《湖北省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和实施相关标准,并积极探索开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七)加强检测体系建设,提高质量保障能力。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建立以市质监局、环保局等综合质检机构为龙头、以县级规范实验室为延伸的检验检测体系,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科学、准确、高效的检测服务。着力提升高新技术产品、农用产品、节能环保产品和食品、药品等涉及安全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水平。建立和完善全市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大力推进能源计量和民生计量,提高进出口商品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要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在民生、能源领域普及采用先进计量设备和器具,充分发挥计量在提高质量、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增加效益等方面的基础保证作用。
(八)加大质量监管力度,着力维护市场秩序。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等法律法规,加强重要工业产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的全过程监管,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大力实施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对名牌企业实施有效地保护。加强行政监督,坚决纠正质量监管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努力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便利高效的投资环境。
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质量工作纳入政府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成立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质量兴市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本行业质量工作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各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质量监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发挥组织领导、规划指导、政策引导等职能,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开展“质量兴县(市、区)”活动,为质量兴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质量兴市工作需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特别是大型企业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公共平台建设;对经有关部门认可的国家级质检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等项目的建设免收相应的市政配套费,所需用地优先安排,减半收取其他相关的行政性收费。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农业等部门每年应安排一定的扶持性资金,用于名牌培植、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不断完善精品名牌创建奖励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奖励政策。
(三)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实事求是地宣传报道质量工作状况和质量兴市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有关监管部门要建立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地发布质量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广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质量知识,提高质量意识,努力形成全民重视、关注、支持、参与质量兴市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企业质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快推进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开展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和培训活动,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的质量专业人才,满足质量工作需要。加强质量监管部门队伍建设,提高质量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管理强的质量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