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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取消部分钢材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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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通知,决定取消冷热轧板材、带材、钢丝、大型型钢、合金钢材、焊管等钢材产品出口关税,而建材、不锈钢等维持原出口关税,生铁、钢坯等限制出口的产品不在调整之列。

  据悉,拟在12月1日起取消出口关税涉及67个税号的钢铁产品包括:所有热轧板卷、热轧中厚板、大型型材(包括大型H型钢),大部分钢丝,所有焊管,有关税的合金钢板、合金钢窄带、合金钢条杆等。只保留200系列不锈钢、螺纹、线材、棒材、中小型型材、未涂镀钢丝等25个税号继续征收原出口关税。

  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在关税上的调整对缓解市场压力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尤其是板材产品,因为板材作为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国内市场实际价格已低于建材等低档次产品,形成倒挂态势,而国内大中型钢厂均以板材为主,经营形势极为艰难。但目前国外需求同样低迷,取消关税后相关产品出口增长也不会太多,而且如果出口增长明显,势必使进口国对中国钢材的反倾销调查。

  此前,中国钢协一直在向国家相关部委建议降低特钢的出口关税,对特钢的出口不宜一刀切,因为中国特钢附加值较高,在国际市场具备一定竞争力。

  13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0月份工业增加值数据中显示,10月份我国生铁产量为3413万吨、粗钢产量3590万吨、钢材产量4293万吨,同比分别下降16.8%、17.0%和12.4%;与9月相比,分别减少342万吨、371万吨和299万吨。

作者:徐虞利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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