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明溪肉脯干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明溪肉脯干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和管理作了进一步补充。 《办法》实施后,使用明溪肉脯干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要在明溪县行政辖区内生产;二要符合明溪肉脯干品质特征;三要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审核批准和依法注册登记。这样,才是“正宗”的明溪肉脯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