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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和谐检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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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检验检疫部门应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正确自我定位,努力构建与企业之间守法诚信、互相支持,互相依存,共谋发展的和谐检企关系,并以此作为检验检疫部门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

  构建和谐检企关系,应以严格执法为第一要义。检验检疫部门与企业关系的确立,应以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渊源。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了检验检疫部门作为行政执法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企业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严格执法和自觉守法的关系成为检验检疫部门与企业之间最本质的关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检验检疫部门处理与企业关系的根本原则。特别是在当前质量安全环境不容乐观的形势下,检验检疫部门更需要充分利用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依法施检,增强执法把关的力度,以更好的履行职责,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光荣使命。

  构建和谐检企关系,应以以企业为本为核心。把解决企业切身利益问题放在首位,是检验检疫部门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检验检疫部门作为涉外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时刻牢记“企业发展我发展,我与企业共兴衰”,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和保障进出口企业的利益。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我国的进出口企业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检验检疫部门因此必须解放思想,树立在服务中实现监管的指导思路,在服务中体现把关,在实际工作中想实事、办实事,帮助进出口企业渡过困难时期。“共患难方见真情”,经过困难考验过的检企关系,才是真正长久的和谐关系。

  构建和谐检企关系,应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为重要手段。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信用缺失会影响经济发展的大局,给整个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以检验检疫部门监管为平台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正常的外向型经济秩序;有利于改善检验检疫部门行政管理,促进检验检疫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利于加大对企业违反诚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保护守信企业的切身利益,是规范进出口企业行为的治本之策。检验检疫部门应将诚信管理作为提高检验检疫监管有效性、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和谐检企关系的重要手段,全力推进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魏鑫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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