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是目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一些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产品的节能问题,其节能产品认证的一些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美国
美国最近三任总统通过总统令发布了具体的节能政策指令,确定美国联邦政府的能源管理目标为,到2005年,能源消耗相对于1985年降低30%;到2010年,降低35%。2005年工业设施能源消耗相对于1990年必须降低20%,到2010年,降低25%。
美国负责节能产品管理的部门是美国环境保护署。环境保护署制定了节能产品的标准“能源之星”。“能源之星”对家用和商用产品、新建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提出了能效技术要求。
目前“能源之星”涉及4个领域(家用和商用产品,新建房屋和其他建筑)38类产品,1200多个生产企业。
“能源之星”产品的认证主要包括:工业实验程序;第三方实验室的验证;生产商向“能源之星”提交的合格产品信息表。
美国鼓励节能产品认证有以下措施:
一是加利福尼亚州将“能源之星”标准定为强制性的最低标准。
二是电力公司对节能产品提供补贴。
三是美国13123总统令要求联邦政府机构选择“能源之星”产品。
欧洲
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电器、汽车、公共建筑等的能源效率,2003年欧洲委员会完成了一项为期两年的节能研究项目。涉及法国、德国、荷兰、瑞典、意大利、芬兰等欧盟国家和欧盟以外的国家如美国、日本、韩国等共计17个国家。
该研究结果显示,欧洲公共部门每年大约购买60万台计算机,节能的13%来自更高效的IT设备。整个欧洲用电费用每年约470亿欧元,只要每年投入8000万欧元,到2020年就可以每年节约120亿欧元。
该研究结果提供给欧洲委员会,被欧洲委员会指定成为一条指令。指令由欧洲委员会发布,由各国代表组成的理事会批准,最后纳入国家立法。
最后将建立一个欧洲体系,该体系包括:确定政策目标,为产品确定通用的标准和规范,将国家采购机构纳入该体系。
韩国
韩国的能效和标识工作开始于1992年,用于鼓励提高生产效率,引导生产商坚持生产节能产品。能效标准分为“最低能源性能标准”和“目标能源性标准”,前者用于阻止高能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后者用于帮助生产商达到更高的效率。标识项目的目的是帮助消费者选择能源效率更高的商品。
韩国政府鼓励节能产品的措施有以下几项:
一是在政府机构内强制使用,总理专门发布“推进政府机构节能”命令,所有政府机构必须强制性使用高能效设备。
二是优先采购高能效和节能产品。
三是向购买节能认证产品消费者提供低息长期贷款。
四是韩国电力公司对购买节能认证产品的消费者有一定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