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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影子”维权折射行业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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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许多企业参加各种展会,不是为了寻求交流合作,发现新商机,开拓新市场,而是为了寻找对手。这里的“对手”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有些企业对其他企业展示的新技术、新产品特别留意,千方百计获取相关信息,以便回去之后对其进行研究,或者干脆模仿抄袭,推出同类型的“竞争”产品;其二是针对上述行为,那些被当作“对手”的企业反过来又把前者当做对手,展开相应的行动。

  不管是何种意义上的对手,也不管对手之间的对抗是明里进行还是暗中较量,这都让展会带有了战场的意味。令人担忧的是,由于这种对抗本质上是非良性的,而展会蜕变为战场,释放出的无疑是整个行业竞争失范、市场混乱的危险信号。不久前落幕的2008年中国家居秋季广交会,就让人真切地嗅到了浓烈的火药味儿。许多参展企业都在嚷嚷自己的产品遭遇了仿冒,甚至有一家企业竟然声称在展会上发现有8家企业仿冒自己的产品,这些企业纷纷表示要展开维权行动。广交会刚结束,一场围绕着维权与侵权展开的大戏随之拉开帷幕。

  担纲大戏主角的,就是声称“被8家企业仿冒”的企业——广东东鹏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陶瓷行业的领军者,东鹏此次在广交会之后祭起维权大旗,给人的感觉是既有理由也有底气。公司负责人对媒体表示,他们已经向那8家有仿冒嫌疑的企业发去了律师函,并强调,一定要讨个说法,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东鹏自始至终没有指明那8家企业到底是谁,也没有具体说明他们究竟是怎样侵权的。“东鹏指责的那些所谓的侵权企业到底是否真的存在,这很值得怀疑。”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东鹏高举维权大旗,更像是在做广告,有“以维权行动搞宣传活动,进行变相炒作,借以提升自己形象”之嫌。

  这样的怀疑有一定的道理,东鹏对此的解释似乎也很合理。之所以要“为侵权者讳”,东鹏更多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这有利于实施其维权“三步走”计划:首先向对方发律师函,以法律的威慑力引起对方注意;然后启动沟通机制,与对方协商解决方法,最好的结局是不打官司,以技术合作和技术同盟的方式,让对方做技术分享者;最后这些曾经侵权的对手可能不再是敌人,反而形成一个专利分享联盟,共同从专利中获得利益。这“三步走”计划很明显隐含着一石二鸟的目的。表面看来,东鹏的这种做法很聪明,但实际上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下策,这更多折射的是家居行业维权的艰难,以及整个行业存在的严重问题。

  东鹏曾向媒体透露了这样一个细节:企业研发一个产品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可是花一年甚至更长时间、投资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研发出的产品,只要一上市,不到一个月就能被仿造出来。为了避免被仿冒,东鹏也像许多有实力的企业一样,首先把新品拿到海外市场推广,在国内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来,新产品“只能够放在老板的办公室里,有客户来了就到老板的办公室看,不敢在展架里摆出来”。现在多数企业在参展的时候都拒绝拍照,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害怕自己的产品被模仿,特别是当自己的产品仅有外观优势时,一旦被拍了照,被模仿了,自己的优势也就没有了。当然,还有一种企业也怕被拍照,因为他们的产品本身是抄袭来的,一经公布,官司可能也就随之而来了。东鹏未指明的那8家企业,应该都属于后一种。

  面对侵权行为,企业不是与之展开正面的斗争,而是像东鹏这样采取向“影子”维权的做法,不仅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侵权现象,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相反会纵容和助长侵权行为的发生,最终会损及企业自身和消费者的利益,使整个行业的竞争更不规范,市场进一步恶化。而东鹏出此下策,也反映出目前我国在企业维权方面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不利,企业维权渠道不畅、维权成本过高,以及社会诚信机制缺失等诸多问题。因此,在议论企业向“影子”维权的做法时,更根本的是要解决整个行业存在的问题,只有市场充满了阳光,所有的角落都被照亮,“影子”才会消失。

作者:秦春兰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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