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聊城市质监局稽查局在该市茌平县查处一味精企业冒用质量标志案,当场查封冒用质量标志味精50箱,货值约1000元。
近日,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质监热线接到群众举报称,茌平县一味精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冒用质量标志。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行动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了群众举报地点,依法对企业进行了检查。在执法现场,执法人员依次认真对生产现场、配料现场、原料库、包装仓库等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冒用质量标志的产品50箱,货值约1000元,执法人员立即对产品进行了封存。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一条“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