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围绕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到201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左右的目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会同其他部门,通过3~4年的努力,研究和制修订包括节能省地型住宅、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在内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项目80余项,并开展节能和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为上海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发展循环经济提供重要的技术保障。这是11月3日从2008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科技论坛——节能与标准化国际研讨会上获得的信息。
自2001年以来,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的支持下,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年都选择一个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主题,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利用工博会这一平台研讨交流标准化工作。今年的第8届工博会标准化国际论坛上,来自国家工信部、国家标准委等政府主管部门,英国、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等国节能标准化组织的10位专家学者济济一堂,围绕节能与标准化主题,共同研讨国内外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践与发展,积极为上海利用标准化开展节能工作献言献策。
近年来,上海根据本市节能降耗工作需要,编制了《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体系现行标准明细表》,涉及节能、节水、节材、废弃物转化利用、清洁生产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众多方面和领域的技术、管理、产品、能效以及能耗限制标准;研究制定了一批地方标准,其中部分已上升为国家标准,现行有效的地方节能标准有46余项,包括节能管理、能效限定、节能产品、节水、节能评价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目前正在制定的地方标准有20多项。相关地方标准现已成为上海节能管理、节能技术改造、节能监测、能耗考核的技术依据。
去年上海根据节能减排工作的新需要,发布了《上海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化行动计划(2007-2010年)》,以提高能源效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为核心,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在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社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五个重点领域,充分利用标准化手段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上海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重点修订加强节水标准化管理、节水技术推广,制定节能省地型住宅标准,制定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以及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包装物品等行业在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标准。二是实施相关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和本市重点地方标准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利用行政手段确保相关标准的实施。三是引导、鼓励本市相关单位开展节能和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示范试点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以提高能源效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污染排放和提高生态建设水平为核心,运用标准化的手段,加快循环经济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四是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本市标准化推进实施资金政策,调动政府、中介机构、企业和各级研究机构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夯实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化实施基础,逐步形成政府有效引导、行业紧密协调、企业主动运作、全民积极参与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标准化工作的先进性、系统性、适应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