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举国上下、各行各业不断掀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热潮的背景下,就检验检疫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以供商榷。
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科学的、全面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
首先,在考核评价的主体上,要引入多元化、多角度、多层次考核要素,做到全面参与。要合理确定相关联的考核主体,要尊重被考核者的自我考核,要引入被考核评价对象职能部门的评价和部门绩效的评价,要引入工作对象和社会舆论监督的评价作用。
其次,在考核评价的内容上,要科学分类、合理设置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做到全面兼顾。要坚持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要将工作部门绩效与个人工作绩效相结合,要把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
第三,在考核评价的方式方法上,要将平时考核、定期考核、任用考核相结合,做到全面客观。要全面记录干部日常工作情况,建立干部日常工作“台账”。要做好干部定期考核工作,形成干部定期考核的数据。要做好干部提拔任用前考核,形成最后的综合选拔任用评价意见。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落实群众的“四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要扩大公推公选的群众参与面。不内定对象,将推荐权交给群众,让群众进行“海推”,真正做到群众不认可的就不能进入考察程序。把好了第一道门槛,不按科学发展观办事、不务实干事、跑官要官的人就难以有市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就有了新的发展机会和平台。
二是必须将识人用人的重心下移到以群众为主。要真正把“群众公认”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考察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改变领导和组织先入为主的做法。各级领导和人事部门要牢固树立群众公认的原则思想,把广大群众公认作为选人用人的前提条件,把多数群众不公认作为否决条件,在组织人事工作中把好群众认可关。
三是要切实保证群众“四权”的落实。要切实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要完善知情制度,要探索建立空缺职位公示制和干部推荐预告制,把推荐的职位和条件提前公开,让党员和群众先知情,再推荐,避免搞突然推荐,仓促应付。改进公示制,在过去只公示拟任人选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的基础上,增加介绍拟任人选主要德才表现和民主推荐与测评主要情况。要建立群众参与机制,科学规范群众参与民主推荐的范围、层次、人数、比例,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参与推荐的方式,要在健全干部考察预告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书面无记名征求考察意见制度,考察信访制度,考察举报制度,考察结果和反映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制度等。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施政演说制度和信任度投票制度。要建立干部工作的群众监督机制,落实好监督权,坚持做到“干部选得准不准,先让群众审一审”。
要坚持发展的第一要义,优化人才选拔的培养的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科学发展观的落脚点在发展上。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对激发干部职工努力作为,增强干部对组织和领导的信任度,增强班子和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其一,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确保各个环节各项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透明。对选配领导干部的空缺职位要提前公开,改变广大干部群众在选任工作开展前猜测的神秘感以致引起的不信任感。群众推荐和测评要当场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改变少数人知情而容易引起群众猜疑的状况。对考核的评价意见和理由要向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导集体公开,提请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以确保评价意见的准确性。上级组织的决定结果及其理由交由下级组织主要领导向本级领导集体转达。
其二,要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全面贯彻落实,盘活人力资源的重要内容。当前干部选拔任用的上的渠道比较畅通,但能下则面临很多困难。为此,就要按照公开统一、人人平等原则,建立健全干部能下的相关制度。第一,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对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最长年限做出适当规定,任期满后,除提拔、交流、退休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改任非领导职务、离职分流等。第二,实行待岗制度,对考察得分低,政绩平平及出现工作生活问题经批评教育不改等情况一律实行待岗,待岗期间仍无起色的,给予降免职。第三,建立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和弹劾制度。对于犯有明显过失或对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要求其本人引咎辞职,对拒不辞职的干部进行弹劾,并即时调整出领导班子。
其三,要对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实施相应制裁。程度不等的腐败行为都会在群众中引起强烈的反感,对党组织和领导的公信力是严重的损害,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制止。对这些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或被举报经查属实的,应取消参选和候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