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和低速汽车标准审查工作的安排,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8年10月21日~25日在大理市召开了二届三次会议暨标准审查会,来自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大专院校、低速汽车生产企业的34名委员和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全国低速汽车标委会秘书长张咸胜主持。张咸胜介绍了我国低速汽车标准化工作情况,并强调我国低速汽车标准的制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法规和政策,要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合理考虑中国国情、低速汽车行业的特殊性以及市场需求,要通过标准促进低速汽车产品技术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和低速汽车行业稳定、有序发展。
会上,各标准起草单位分别介绍了负责起草的国家标准的制定原则、制定依据以及起草过程,并就低速汽车标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促进 低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的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会议听取并讨论通过了全国低速汽车标委会秘书长张咸胜代表低速汽车标委会所做的《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7~2008年度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计划》,落实了2008~2009年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
此次会议审查并通过了《低速货车自卸系统 安全技术要求》和《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安全标志》等六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三轮汽车 操纵机构的位置、最大操纵力和操纵方法》、《低速货车 通用技术条件》、《低速货车 试验方法》和《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机械式变速器》等推荐性国家标准。此外,会议还征求了《三轮汽车 可靠性考核评定方法》、《三轮汽和低速货车 外观质量》和《低速货车 前轴可靠性考核评定方法》等7项行业标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