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到201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左右”的目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会同其他部门,通过3—4年的努力,研究和制(修)订包括节能省地型住宅、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在内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项目80余项,并开展节能和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
这些节能标准,将为上海“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发展循环经济”提供重要的技术保障。在节能领域,国家标准委目前已组织制定了230余项国家标准。上海也根据本市节能降耗工作需要,编制了《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体系现行标准明细表》,涉及节能、节水、节材、废弃物转化利用、清洁生产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众多方面和领域的技术、管理、产品、能效以及能耗限制标准。
此外,上海还研究制定了一批地方标准,其中部分已上升为国家标准,现行有效的地方节能标准有46余项,包括节能管理、能效限定、节能产品、节水、节能评价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目前正在制定的地方标准有20多项。相关地方标准现已成为上海节能管理、节能技术改造、节能监测、能耗考核的技术依据。
根据节能减排工作的新需要,上海在去年发布了《上海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化行动计划(2007-2010年)》,以提高能源效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为核心,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在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社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五个重点领域,充分利用标准化手段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