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专家,由发动机分标委组织制定的国家标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点燃式、压燃式发动机再制造技术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和建议回复至分标委秘书处(联系方式)及标准起草单位。
附件:
1、《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点燃式、压燃式发动机再制造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2、《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点燃式、压燃式发动机再制造技术要求》编制说明
3、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征求意见时间:2008.10.28-2008.11.28
起草单位及联系方式:
标准名称 |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点燃式、压燃式发动机再制造技术要求》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
联系人 |
王学平 |
邮寄地址 |
天津市59号信箱 |
邮编 |
300162 |
电话 |
022-84773092,84771511 |
传真 |
022-24375353 |
|
xueping_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