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绍兴市食品安全工作三年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各监管部门责任;与各县(市、区)、开发区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这项工作列入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由市食安委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与考核;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内部建立监管责任制,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
二是规范有效的食品安全执法体系。坚持条块结合、打扶结合、治表与治本结合,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抓手,采取“联合执法造声势、源头管理抓综治、生产环节常监管、流通环节重整治、消费环节严监督”方法,不断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监督管理力度。
三是质量可控的食品安全供应体系。种养业环节,推行“生产模式图”,开展农产品牌认证,探索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生产环节,基本完成肉制品、黄酒、茶叶等产品的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工作;流通环节,在严格商品市场准入的基础上,以“三网”建设为载体,保障农村消费安全;消费环节,实施“小餐饮放心工程”,强化对学校食品、建筑工地食堂等的监督管理,实行农村家宴登记备案制度。
四是点面结合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重点检测中心是建立国家黄酒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提高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和水平;在全市流通领域建立“四位一体”(食品检测中心、市场检测点、流动检测车、快速检测箱)的检测体系,增强检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基本形成市县配套、互为补充、常规检测与快速检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五是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各县(市、区)均建立统一指挥、结合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并出台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