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保护消费者,并公平进口商及生产商的竞争环境,2005年6月20日菲律宾贸易与工业部–产品标准司向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发出“菲律宾国家标准(PNS) 193:2005–平板玻璃–规范”的TBT通报(通报号:G/TBT/N/PHL/44 )。
内容概述:本规范代替菲律宾国家标准(PNS) 193:1989。
规范包括以切割尺寸或存货表提供的矩形退火单片平板玻璃的质量要求。
规范适用于实验室和现场鉴定,仅用于可按照此处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的鉴定。
规范包括了有光泽、外观平面且表面平滑的平板、透明、纯净和彩色的玻璃的质量要求。这些玻璃主要用于镜子、覆盖层、玻璃窗、特殊用途和一般建筑或类似用途。
本规范还包括用于装饰和普通玻璃窗的压花玻璃或嵌丝玻璃的质量要求。
本部颁管理命令(DAO)为菲律宾国家标准(PNS) 193:2005–平板玻璃–规范的强制执行做准备。
拟批准日期:本法令在其公布于两份全面发行的报纸上和/或菲律宾政府公告上之后15天生效。
拟生效日期:本法令在其公布于两份全面发行的报纸上和/或菲律宾政府公告上之后15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