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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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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质监局联合发改委、公安、环保、建委、经贸、工商、林业等部门深入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以人造板、地条钢、水泥等产品为重点,着力深化区域性产品质量的整治。
建材产品质量,不仅关系建筑和施工安全,更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做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迫切要求。德州市质监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加大区域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对在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查处的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建材产品,全面查清其来源、流向和去处,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彻查到底。对发现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出厂、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建材产品,以及私自建设国家明令限制立窑生产线生产水泥产品等的违法行为,也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查处。通过互通信息,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堵源截流,端窝挖点,堵截假冒伪劣建材产品流入市场和建筑工地。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加大区域整治工作力度。

  开展人造板专项整治。把存在问题较多的建材产品——人造板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快企业申证取证步伐,加大对流通领域产品抽查力度和对胶合板、细木工板等生产企业的专项整治力度。继续组织开展查处无证照经营和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人造板生产、销售市场得到有效规范,确保整治工作尽快取得明显进展。

  开展打击取缔“地条钢”专项行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坚决落实《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彻底遏制地条钢的反弹。

  开展水泥产品专项整治。密切配合水泥产品换发证工作,做好水泥产品的专项整治,并将专项整治与当前开展的节能减排工作结合起来,为淘汰我市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减少污染排放,优化产业结构发挥积极的作用。加大对水泥产品无证查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环保执法检查的工作力度。对发现的水泥产品无证照生产、违规建设立窑生产线以及不符合环保要求、超标排污等问题,部门之间做好信息通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在检查中发现已获证企业私自建设国家明令限制立窑生产线生产水泥产品的,按无证生产查处;对违规建设的生产线不拆除、不改正的,以及执行环保要求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不予换发生产许可证。

  大力开展油漆涂料专项整治工作。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环保意识的增强,油漆涂料产品质量问题凸显。专项整治工作以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等国家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严厉打击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标实不符、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以次充好、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查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原辅材料、溶剂、胶粘剂、添加剂等组织生产的行为,确保油漆涂料生产销售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加大对实心粘土砖瓦和外墙建材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大对浆料、苯板、网格布、弹性腻子等外墙建材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确保建筑安全,同时禁止生产、销售实心粘土砖。

  全力做好灾后重建的建材产品的整治工作。将与灾区重建密切相关的建筑钢材、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水材料、电线电缆等产品做为整治重点,加大对上述产品的监督抽查和质量监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专项整治工作对净化建材市场,确保建筑工程尤其是百姓住房用上合格的建筑材料,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将起到积极作用。
作者:王虎 张鑫 来源:山东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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