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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青海查处不合格奶粉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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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指导督办下,甘肃、青海两省质量技监部门联合查处了一起奶粉包装袋苯类溶剂严重超标的案件。由于查处及时彻底,60200只劣质包装袋无一流入市场。国家质检总局就此事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食品包装用的材料、印刷品进行检查,以防含有害物质的包装污染食品。

4月18日,甘肃省兰州市质量技监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兰州森杰包装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成品库有60200只标识为“青海民和河谷乳制品有限公司”、商标为“河谷牌”川口奶粉的复合镀铝膜食品包装袋。经送样到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结果表明,该批包装产品苯类溶剂残留量为30.2mg/m2,超出国家标准GB/T10005-1998规定量(≤3.0 mg/m2)的10倍。

收到检验结果后,执法人员火速赶往兰州森杰包装有限公司准备查封这批包装,却发现已被青海省民和县河谷乳制品有限公司运走。6月2日,兰州市质量技监局依法对兰州森杰包装有限公司做出处罚决定,并向青海省质量技监局发出追查不合格奶粉包装袋的协查函。

6月3日,甘肃、青海两省质量技监部门联手行动,对位于两省交界处的民和县河谷乳制品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检查取证,并将奶粉及包装袋进行封存抽样,并由青海省质量技监局将不合格包装袋60200只全部予以查封。

为从源头切实解决苯类溶剂严重超标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甘肃省质量技监局积极协助兰州森杰包装有限公司查找苯类溶剂超标的根源。经调查分析,初步认定造成该批包装袋苯类溶剂严重超标的原因是印刷包装袋用油墨的稀释剂(主要为甲苯)中含有慢干剂,慢干剂延长了苯类稀释剂挥发的时间,而该公司仍按常规干燥时间操作,导致苯类稀释剂没有挥发干净。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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