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新余市推进“十百千亿工程”冲刺“工业1500亿”考核奖励办法》。办法中第八章——部门服务奖中第二十六条第六款规定:对在帮助企业原材料采购、产品营销、产品质检、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实现企业贯标和创名牌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的部门授予部门服务奖,奖金5万元。
此奖励办法的出台,是对新余市质监局多年来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协助企业贯标、创名牌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肯定,同时也极大地鼓舞了新余市质监部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服务好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