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改善环境,防治农药工业污染,国家环保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生物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11月15日前反馈国家环保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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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生物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
《生物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