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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为何“不足以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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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日开始,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服装而制定的纺织行业标准《婴幼儿服装》正式实施,要求宝宝衣服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并不得有异味、pH值限定在4.0-7.5之间等。近日,笔者走访了市场上一些卖婴幼儿服装的商店以及一些市民,他们大都表示不知情。(《珠江晚报》10月6日)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局面,恐怕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因为新标准刚刚开始实施,企业、商家都还有些不适应,也还有些老产品没有销售完,因为要留下一个“缓冲期”等。

  某种程度上,标准与法律法规其实有很多相似之处。孟子曾言:“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同样道理,徒有标准其实同样无法独自成行。标准真要发挥其效力,首先得让其所惠及的人群熟知,这就离不开一个普及和宣传的工作;其次,还得让标准的执行单位遵照执行,并依据标准设置相应的检测手段。唯此,“宝宝服装”有标准,但现实中却“少人知、难执行”的尴尬才不会再度上演。

作者:吴江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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