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湖北省黄冈市质监局稽查分局集思广益,总结经验,于近日建立了案情分析(会商)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案件违法主体的确认、案件的定性、查处走向、案件成立的必备证据和提出拟处理意见。考虑到境内与境外行政违法主体的区别,对涉及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案件,分局将案情分析结果及初查的案件材料报市局初审办审查,并以初审办的意见作为拟处理意见,特殊情形下,可将案情分析结果同时报市局分管领导和市局初审办形成拟处理意见。此举不仅可以避免办案人员走弯路,减少盲目性,提高办案效率,杜绝错案发生,还可以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使得相对人信服和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