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金湖县质监局就如何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开展行政执法巡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出台了《金湖质监局行政执法巡查工作方案》,并以此为抓手,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巡查是指为及时了解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办理效果,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由法制机构会同纪检监察机构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巡查的工作制度。
行政执法巡查重点了解的内容包括:了解执法质量,听取行政相对人对执法工作及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做到了文明办案,礼貌待人,有无吃拿卡要、乱收费、多收费以及以收代罚等违规违纪行为;执法人员是否按照法定程序、期限从事执法活动;有无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调查企业在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管理等技术基础工作方面遇到的困难以及需要质监部门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行政执法巡查由质监部门法制机构会同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开展。巡查对象不少于案件总数的10%,案件数量少于5件的,全部回访。回访工作每半年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巡查,巡查案件应当是已办结的案件。案件范围包括行政相对人要求听证或提起复议、诉讼的案件,上级交办、督办的重大案件,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罚没款总额万元以上的案件,责令停产、停业的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法制机构认为应当巡查的其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