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条码是商品进入市场后为消费者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用以识别商品真伪的特殊代码,相当于一个产品的身份证。药品和保健品业作为预防、治疗和养生的特殊商品,内在质量优劣至关重要,那么,药品和保健品条码的标注情况如何?近日,吉林省珲春市质监局对全市的药店商品的条码标注使用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此次检查共检查了115家药店内销售的药品和保健品条码。执法人员现场利用国家物品编码中心提供的信息与各药店销售的药品和保健品条码进行核对,结果表明,共有115家药店内的221批次的药品和保健品冒用他人商品条码,其中绝大部分是保健品。
某药店销售的芦荟排毒养颜胶囊冒用浙江鸿鹤鞋业有限公司商品条码;戒烟灵冒用河北京南造纸厂商品条码;珍杞降压素胶囊冒用瑞安市安阳众发水产品厂商品条码;补肾益寿固本丸冒用天津开发区梦莎化妆品有限公司商品条码;清肠养颜茶冒用杭州汗良剪刀厂商品条码……对检查中集中发现的问题,该质监局执法人员已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珲春市质监局稽查分局执法人员指出,药品和保健品质量安全是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各药店在进货时一定要严把验收关,不要只贪图经济利益,而忘记了治病救人的根本,否则等待着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据悉,下一步,珲春质监部门将对在限期内整改不合格的单位在社会上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