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和谐质监建设步伐,推动质监行政执法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高效开展,近日,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质监局按照省、市质监局行政执法案件首错不罚的有关要求,遵循《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下发了阜南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首错不罚规定》。
《规定》明确,对不涉及国计民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行政管理对象无主观故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实行财产处罚。涉及首错不罚的情形共涵盖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管理4大类29种违法、违规行为。《规定》同时要求,检查单位在执行首错不罚时,应积极帮助管理对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规定》实施一个月来,全局已累计首错不罚20余次,迈出了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