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贵州检验检疫局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某外贸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企业作深刻检查,并处以货值5%的罚款处罚。
贵州局检验人员在对进口法定检验商品进行检验时,发现该企业作为进口法定检验商品的收货人,擅自允许用户在未经检验的情况下对货物进行了安装和使用,违反了检验检疫法律法规。通过行政处罚,该企业及用户均认识到了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表示将吸取教训,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贵州局各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查处逃漏检等违法行为,维护了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今年共立案查处了4起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