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新疆伊犁州质监局领导带头,全体监管人员放弃节假日,全力以赴做好州直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乳制品的质量安全.
9月29日,伊犁州质监局组成两个督察组,由努尔别克局长亲自带队,副局长郭品、李昆明分别负责,深入伊犁州直12家在生产乳制品企业对乳制品监管工作再次进行检查。
检查中,督察组向企业宣讲国家的有关政策,仔细检查企业的成品仓库、原料仓库、生产车间,详细询问了企业原料采购渠道、化验室的检测设备情况以及产品检测情况,对驻厂监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
努尔别克局长向企业负责人叮嘱产品质量是生产、制造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一定要加强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强质量监管和严格自律,在生产加工各个环节都要落实安全措施,一环扣一环,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疏漏。
对做好驻厂监管工作努尔别克局长强调了四点要求:一是驻厂监管人员要认真落实24小时驻厂制度,时刻牢记“谁签字、谁放行、谁负责”的责任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做好驻厂监管工作。二是要严格落实企业进厂原料和出厂产品批批检验制度,检验合格的成品必须要有驻厂监管人员和企业有关人员同时签字方可出厂销售。三是对每项监管措施都要做到有记录内容完整、清楚、保存完好。四是驻厂监管人员要与企业密切配合,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竭尽全力做好企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