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湖北省研究制定的《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于9月底得到国务院批准。这标志着我国第一个以“两型社会”为主题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群进入实施阶段。
以武汉市为龙头、由周边8个城市构成的武汉城市圈,占湖北省1/3土地和1/2人口,是该省乃至我国中部基础好、潜力大的发展区域。为此,国务院要求在武汉城市圈先行试点,开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改革建设。同时,国务院将在金融和财政方面给予多项支持政策。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方案,到2012年武汉城市圈的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3%,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0%和1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9%以上,主要河流、湖泊水库III类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主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
据了解,随着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建设的进程加快,圈内产业对接进一步加强。目前,武汉城市圈的9个城市已相继投资280多亿元,共同推进了钢铁、化工医药、纺织印染、汽车机械四大产业的对接,开始构建新的产业布局。
对此,湖北省按照武汉城市圈的服务业增加3个百分点以上、城镇化率达到55%以上的建设目标,将在武汉城市圈内实行土地占补平衡政策,即对城市建设中的耕地占用补偿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