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质监局全面落实山东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精神,大力实施以名牌战略为主的质量兴市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
工作机制到位。淄博市质监局1997年就成立了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实施意见》。2004年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质量兴市暨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成立了质量兴市暨实施名牌战略领导小组。2007年省政府40号文件下发后,又重新出台了《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成立了新的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2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为切实推进名牌战略工作,还将质量兴市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考核目标,定期进行督查考核。
扶持奖励政策到位。为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品牌意识,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政策。2004年专门出台了《淄博市实施品牌战略奖励暂行办法》,对获得中国名牌的企业,由淄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山东名牌的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20万元。2006年又出台了《淄博市企业品牌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品牌宣传费用超过300万元,市政府将给予10万-100万品牌宣传奖励资金。2004年以来,市政府落实奖励资金达3000万元以上。
服务措施到位。为推动企业加强质量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质量认证工作的意见》,大力推广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鼓励引导企业走以质取胜道路。为满足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需要,投资500余万元建成了标准信息库和淄博金质网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淄博市以国家陶瓷与耐火材料质检中心为龙头,建立了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检验检测实验室,形成了“一个国家中心,六个省中心,一个国家标准实验室”的检测高地,构筑起了高水平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为提高和保障产品质量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宣传发动到位。把质量、品牌宣传作为社会宣传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有关部门、主要媒体开展重要宣传活动。将《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纳入了“十五”和“十一五”普法规划。每年“3•15”和“质量月”期间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组织质监、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厂”等多种形式的质量法规宣传普及活动。“质量月”期间,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进行名牌产品展示,2007年9月,组织30余家名牌企业参加了国家质检总局和山东省政府主办的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博览交易会,既宣传了企业自身,也使淄博的企业感受了竞争压力,激发了争先创优的动力。
打假治劣到位。整顿市场经济环境,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重要保证。坚持打假保优相结合,大力开展打假治劣活动,2000年成立了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把打假治劣列为对各区县局、政府各部门的考核项目进行考核。有关职能部门不断完善保护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政策措施,建立了重点产业、名优企业、名牌产品的保护名录,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针对区域性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在打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质监、公安、工商、卫生、烟草等部门多次进行联合执法,进行区域性整治活动。对以次充好、制假售假、假冒名牌等不法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确保名牌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名牌产品的信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