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初北京消费者在喜之郎果冻内吃出头发之后,5月 23 日,河南郑州市消费者刘某在其购买的“喜之郎”果脯果冻内又发现一根长约五六厘米的头发。
据刘某介绍,5月23日傍晚,他在郑州市嵩山路一家超市购买了一批“喜之郎”果冻。可是,当他在享用这些食品时,却意外发现果冻里面有一根长长的头发。当刘先生再仔细观察这盒果冻的标识标注时,又吃惊地发现,该产品已经过期5个多月了!5月25日,刘先生提着带有头发的果冻和购物发票,来到本报河南记者站进行投诉。
当日,记者即致函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并传去消费者的投诉。该公司6月1日给本站发来了回复函。回函称经过调查,该公司并未发现有过期产品销售,且发现市场上有假冒伪劣产品和与喜之郎名称近似的商标。
6月2日,一位自称是广东喜之郎集团公司河南经销商、名叫张军的人来到本报记者站,观看了消费者提供的带有头发的“喜之郎”果冻,给记者提供了刘某所购货物的商场没有销售该问题果冻的相关证明。6月5日,张军和该商场工作人员在本报河南记者站与消费者刘某见面协商,刘提出让厂家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6000元,而张只同意赔偿给刘某400元钱,刘某不同意,协商没有结果。次日,喜之郎集团总裁办的李小鹏给记者打来电话,要求将带有头发的产品带到总部进行鉴定,说等确认是喜之郎的产品后才能拿出解决的意见。记者当即将厂家的意见反馈给消费者刘某,遭到刘某的拒绝。刘说:“他们(喜之郎公司)将问题果冻拿走了,我找谁索赔去?”
6月17日,记者再次拨通喜之郎河南经销商张军的电话,张军一改过去要与消费者协商的态度,非常干脆地告诉记者:“那东西(带头发的喜之郎果冻)是假的,不是我们公司的产品。消费者的投诉是不怀好意的敲诈。”
目前,此事如何处理尚无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