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监局近日公布的监督抽查结果表明,该市生产销售的自镇流荧光灯(俗称节能灯)产品质量仍在低水平徘徊,抽样合格率不足七成。专家提醒消费者,慎购5元以下的节能灯产品。
自镇流荧光灯(又称紧凑型荧光灯、一体化节能灯)是一种高效节能的照明电器产品,一般而言,在相同条件下,使用节能灯要比白炽灯节电70%~80%,而且节能灯使用寿命长,合格产品一般可达5000小时以上,一些质量好的品牌节能灯使用寿命可达8000小时。此次抽查的54批次产品,合格36批次,抽样合格率为66.7%,较去年上半年抽查的60.8%提高了5.9个百分点。其中,上海市企业生产的31批次产品,合格25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0.6%;外省市企业生产的22批次产品,合格11批次,抽样合格率为50.0%;进口产品1批次,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的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8个方面:
光通维持率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是该市历年自镇流荧光灯抽查中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也是让老百姓对节能灯产生“节能不节钱”印象的症结所在。本次有14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灯的寿命短,有的产品使用几百小时后就寿终正寝。此外有些灯在燃点过程中光衰大,即光通维持率低,与国家标准要求合格的节能灯产品在使用2000小时后,不仅仍能正常使用,灯的光通维持率还应大于原始光通量的78%相差甚远。
与产品尺寸相关的互换性和预防触电等两项安全项目不合格。本次抽查,分别有2批次和6批次产品的上述指标不合格。造成这两个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灯头制造厂模具尺寸失准,或者灯头材料偏软导致装配时发生变形等。
机械强度不合格。本次有1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其主要表现为灯头与灯壳体铆接不牢固,灯头耐扭力距性能差。当用户在使用中旋入或者旋出自镇流荧光灯时,会产生灯头和壳体相对的移动,严重时甚至发生灯头与灯壳体分离,灯内带电部件外露,有可能导致触电或电源短路。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灯头与灯壳体尺寸配合不合理,再加上铆接点太少或太浅,铆接工艺失控,缺少相应的检验手段或企业自身检验不到位等。
谐波项目不合格。照明设备的谐波项目与节能直接相关。如果在一定范围内大量使用谐波项目不合格的照明设备,会造成局部电网无功电流的增大,影响电网的供电质量。另外无功电流的增大还会使供电变压器和电力输送线发热,白白消耗电能,这与目前的节能政策是明显违背的。本次抽查,发现有13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
灯功率和初始光效/光通量的大小直接反映了自镇流荧光灯的节能效果和产品的使用效果,是体现自镇流荧光灯使用价值的重要指标。本次抽查,分别有10批次和5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实测灯功率偏低,导致产品的光通量下降。抽查发现,部分产品出现卤磷酸碱荧光粉的特征谱线,即表明这些灯的灯管涂粉采用或部分采用了卤磷酸碱荧光粉替代三基色稀土荧光粉,这样的灯不但初始光通量不合格,效率低下,其使用寿命也大大地缩短。
显色指数和色容差不合格,该项目反映了灯管的光色性能好坏,在本次性能项目检测中,有5批次和8批次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能效限定值不达标。该项目是直接反映节能灯节能效率的重要指标。节能评价等级是以节能灯的初始发光效率来划分,我国从今年6月1日起对自镇流荧光灯产品实行能源效率标志管理,确定节能灯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的指标就是能效限定值。本次抽查,有5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
另外,抽查还发现有16批次产品出现产品标志不合格。主要表现为产品灯体上未标注额定电压、频率和灯功率参数、型号和生产日期等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