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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所静态电子轨道衡国标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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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6日至8日,在深圳召开的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衡标委)三届一次会议上,标准所主持修订的GB/T 15561静态电子轨道衡国家标准通过审查,同时获得GB/T11885自动轨道衡国家标准的主持修订权。

  国家轨道衡计量站是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负责静态轨道衡和动态轨道衡的型式评价和样机试验,承担全国动态轨道衡每年一次的周期检定。上述两个标准以往都是由轨道衡生产厂家主持制修订,技术指标内容少、水平低,较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R76和R106国际建议相距甚远,严重影响了轨道衡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国家轨道衡计量站从去年初即与衡标委主动联系,要求主持修订这两项国标。2004年4月衡标委苏州工作会议上确定由国家轨道衡计量站主持修订GB/T15561静态电子轨道衡,仅仅一年就顺利通过标准审查,从而为获得主持修订GB/T11885自动轨道衡铺平了道路。

  修订后的GB/T15561静态电子轨道衡将OIML R76号国际建议中有关静态电子轨道衡的内容纳入。而即将修订的GB/T11885自动轨道衡则修改采用OIML R106号国际建议。两项国标还将我国现行检定方法中优于国际建议的内容移入到标准中。

  修订后的两项国标都包括定型批量生产前的型式试验,由国家轨道衡计量站主持实施。从而将轨道衡产品质量控制在出厂前的各个生产阶段,实现产品质量从源头抓起的目标。两项标准还包括出厂检验,这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生产试验设备和场地等等,对于整顿轨道衡小作坊生产方式起到了技术壁垒作用。


修订后的两项国标也对国家轨道衡计量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完成型式试验,必须要有相应的技术力量、试验手段和试验基地。型式试验结果要想获得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的认可,又必须按OIML相关的规定严格运作。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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