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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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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2日,山东潍坊市质监局举办《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贯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培训班,集中学习了《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全面系统地讲解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知识和工作流程。潍坊各县市区局分管局长及所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执法人员、区域监管人员,潍坊市质监局稽查局分管局长、特种设备执法人员,山东省特检院潍坊分院中层以上干部共130余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山东省质监局特监处副调研员薛金明讲解了《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潍坊市质监局总工程师周锡胜参加培训班并讲话,潍坊市质监局特监科科长董瑛主持培训班。

  周锡胜总工在讲话中强调,潍坊市质监系统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要利用多种方式抓好对外对内的宣传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为今后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周总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一是要认清形势,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安全弦,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情绪,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凡事想在前,凡事谋划在前,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到位。要以落实责任为总抓手,着力解决深层问题,努力构建以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技术把关责任为核心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是勇于创新,要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不断探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新思路。

  四是加强学习,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全市特种设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很大差距,要做好特种设备监管工作,要有一批懂法律法规、精通业务知识的人才队伍。

  因此,全体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精于业务,努力使自己成为专家型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

  培训班最后,对所有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进行了业务考试。
作者:李晓红 来源:潍坊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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