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汶川地震灾后公路恢复重建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地震后公路工程的恢复重建原则、抗震设防标准和技术要求,以及公路震害的检测评估、处置措施等提出指导意见。《指南》要求公路恢复工程原则上执行原技术标准,重建工程执行新的抗震设防标准。
以恢复原有公路使用功能和抗震减灾水平为主
据介绍,地震灾区公路恢复重建项目包括公路恢复工程和公路重建工程。
恢复重建工程的原则是: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重点整治、分步实施;充分利用原有工程,恢复为主、重建为辅;以恢复原有公路使用功能和抗震减灾水平为主,适当提高公路抗震减灾能力;恢复重建方案的选择应因地制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灵活采用技术指标;重视环境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倡导采用节能技术,实现可持续发展。
对重要桥梁等构造物加固可适当提高抗震减灾能力
针对公路恢复工程和重建工程的不同特点,《指南》对工程技术标准和抗震设防标准提出具体技术要求。
恢复工程以恢复原有工程安全、通行能力、服务水平等使用功能为主,原则上执行原技术标准,经技术经济论证后,也可适当降低或提高技术标准。在抗震设防方面原则上执行原标准,但根据工程的作用、定位、技术及造价等因素,经论证,可按照新的抗震设防标准进行修复加固;或增加抗震设防措施,达到提高抗震减灾能力的目标。在具体技术要求中,《指南》特别提到对重要桥梁等构造物加固,可采取措施适当提高抗震减灾能力。
重建工程执行现行技术标准和要求
公路重建工程执行现行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同时执行新的抗震设防标准。公路在建工程中已完工工程的震害修复加固按公路恢复工程的要求执行;无法恢复的损坏工程和已批准但尚未实施的工程按新的抗震设防标准执行;已部分实施的工程,若按新的抗震设防标准执行存在较大的技术困难、投资增加较多,经论证可维持原抗震设防标准。具有抗震救灾功能的“生命线”工程应执行新的抗震设防标准。
重建公路按路网规划要求确定等级
《指南》还对重建工程提出四点具体技术要求。
一是受地震破坏需改线的路段及需拆除重建的构造物,原则上应按路网规划要求的公路等级确定技术标准。局部路段及构造物重建,一般应与原路技术标准保持一致,即公路等级、设计速度、路基宽度、构造物净空尺寸等技术指标与原主体工程一致。设计要求及抗震设防标准,应按现行的标准、规范执行。
二是在选择路线、桥位和隧址时,应根据区域地质构造、地震活动性和场地地震基本烈度等资料,加强地质调查和勘察,对设计方案的安全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
三是路线布设应适应地形地貌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按照减轻震害和便于修复(抢修)的原则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
四是对大型地质灾害路段,尽量寻求可能的绕避方案。当条件限制,恢复重建路线位于对抗震不利地段时,应进行综合比选,选择合理的方案。
明确工作程序和方案选择要点
《指南》规定,恢复重建工程要在对公路震害进行初步调查的基础上,经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研究确定恢复或重建方案。恢复工程应按照检测、评估、设计的技术程序开展工作;重建工程应按照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工作程序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对工程项目方案的选择,《指南》要求通过调查评估、分段研究来确定。具体路段应综合考虑所有工点恢复或重建方案,按照因地制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安全的原则研究确定。为此,《指南》按路基、桥梁、隧道三大项,逐一列出了应采用重建方案的各种情况,并明确其余情况采用恢复方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