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清洁生产,我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清洁生产标准 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10月2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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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清洁生产标准 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征求意见稿) 《清洁生产标准 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