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0"地震发生后,救灾帐篷、塑料篷布、大米等大量救灾物资运送到永仁县。为确保永仁县广大受灾群众购买和分发到的救灾物资质量合格,防止伪劣救灾物资坑害灾民的事情发生,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省州质监局的文件要求,云南省永仁县质监局迅速行动,立即开展了抗震救灾物资的质量检查。
一是和县民政局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在接收救灾物资时,与县质监局严把质量关;二是加强对市场上销售的塑料篷布、彩条布等救灾物资的检查。在接到部分群众反映所购买到的塑料篷布长度不足的情况后,质监局立即对全县8家塑料篷布销售者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现市场上销售的塑料篷布标注长度为50米,实际长度都只有20至30米。但销售者在销售时都是按实际长度销售,在单据上也注明了实际长度,可能是有关部门购买后在向群众分发过程中出现了误解。对此,质监部门已要求县内销售者必须按实际长度进行销售,并向群众说明清楚,同时将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以便对生产厂家进行查处。在检查中,县质监局共出动车辆5台次,执法人员17人次,检查救灾物资15批次,有力地保障了永仁县救灾物资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