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荆政发[2008]36号),在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决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明确提出了质量兴市战略的“七大目标”和“九大重点”。9月5日,荆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以及近年来产品、建设、服务、环境等方面的质量状况向省直和市内各大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
新闻发布会在市商务局召开,由荆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卫平主持。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肖泉该就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决定》明确提出,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是加快实施工业兴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荆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增强荆州经济综合实力,提高荆州产品市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提升荆州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建设平安荆州和诚信荆州的内在要求;是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决定》确立的“七大目标”是:
一、品牌建设形成集群优势,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着力建设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支柱产业和企业集团,大力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努力形成拥有自主知名品牌的产业集群,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10年,创中国名牌产品1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8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20个以上,湖北名牌产品70个以上,湖北著名商标50个以上;
二、全面强化质量管理工作,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迈上新台阶。到2010年,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出口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
三、建立健全企业标准化体系,全面提升工业标准化水平。到2010年,主要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其中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四、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发展。到2010年,制定粮棉油、蔬菜、瓜果、畜禽、水产品、林木等6大类种植养殖生产技术规程,建立覆盖全市大宗农产品配套的农业系列标准体系,创建20个以上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洪湖淡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市,大力开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全市国标三级以上优质稻达到90%以上,棉花、油菜全部实现优质化,优质三元杂交猪比重达到100%,名特优水产品比重达到80%,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农业标志150个以上,农产品创建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农产品、湖北名牌、湖北著名商标20个以上;
五、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六、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卓越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到2010年,全市推行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50家以上;
七、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到2010年,基本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趋势,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到1.21吨标煤,比“十五”期末降低20%,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6万吨和4.14万吨以内。
“九大重点”是,强化企业质量责任、加强企业质量基础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争创精品名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质量保障能力建设、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和做好WTO/TBT、WTO/SPS服务工作。
《决定》还就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提高全民质量意识等保障措施,规定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扶持性专项资金,用于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培植、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质量奖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市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国家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湖北名牌产品、湖北著名商标和获得有机食品标志的企业,按财政隶属关系,由所在地政府制定相关的奖励政策。
荆州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等质量兴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也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有关农资产品、农产品、建设工程、商业服务以及环境质量等方面的质量状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蔡文武、市经委、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市质监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企业的代表参加了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