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质监局充分发挥企业的创牌主体作用,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名牌战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创牌意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举办品牌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实施品牌战略的意义,传递品牌知识,推广品牌企业的成功经验,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发动企业积极参与品牌培育建设活动,在全县形成企业争创质量品牌的热潮。
二是强化企业创新意识,在提高产品质量中创牌。积极引导企业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创新意识,坚持以质量为本,重视产品质量的提升,夯实品牌战略基础。按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要求,积极帮助企业运用先进技术和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鼓励企业构建技术创新体系,集中力量开发各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从产品仿造转向自主创新,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是加强指导,推动企业品牌资产经营。指导已获得各类品牌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品牌的地位。指导企业运用品牌在消费者心中建立起的价格效应,实施品牌价格策略,发挥品牌效应。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品牌虚拟经营,开展委托加工、品牌许可使用等方法,凸显品牌的附加值。指导企业利用品牌抢占和控制市场,提高市场的占有率。引导企业利用品牌,加快资产的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与国际国内大企业合作,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重组;引导企业以牌聚人,引进各类人才,提高科技研发能力。
四是积极帮助企业开展育牌创牌工作。帮助列入品牌培育对象的企业制订和落实品牌创建的具体策略、培育方式、培育措施及相关支撑服务体系等。对企业产品标准、品牌经营、贴牌企业如何创牌、出口企业如何到境外注册等业务性比较强的工作,组织专门人员下企业指导培训,促进企业育牌创牌工作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