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对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的要求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

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a)从事多种物流服务业务,可以为客户提供运输、货运代理、仓储、配送等多种物流服务,具备一定规模;

b)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制定整合物流资源的运作方案,为客户提供契约性的综合物流服务;

c)按照业务要求,企业自有或租用必要的运输设备、仓储设施及设备;

d)企业具有一定运营范围的货物集散、分拨网络;

e)企业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提供客户服务;

f)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物流服务全过程进行状态查询、监控。


等级评估原则

能够全面、系统反映企业综合能力,对于具备一定综合水平的三种类型的物流企业,按照不同评估指标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AAAAA级最高,依次降低。

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可由全国性物流行业组织设立评估机构具体实施。

评估指标

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

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评估指标见表3

《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评估指标见表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21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