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
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a)从事多种物流服务业务,可以为客户提供运输、货运代理、仓储、配送等多种物流服务,具备一定规模;
b)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制定整合物流资源的运作方案,为客户提供契约性的综合物流服务;
c)按照业务要求,企业自有或租用必要的运输设备、仓储设施及设备;
d)企业具有一定运营范围的货物集散、分拨网络;
e)企业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提供客户服务;
f)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物流服务全过程进行状态查询、监控。
等级评估原则
能够全面、系统反映企业综合能力,对于具备一定综合水平的三种类型的物流企业,按照不同评估指标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AAAAA级最高,依次降低。
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可由全国性物流行业组织设立评估机构具体实施。
评估指标
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
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评估指标见表3
《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评估指标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