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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使用手册》发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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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福建省建设厅组织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的《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使用手册》,日前经专家审查通过于近期发布使用。该《手册》结合我省气候特点和建筑节能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和应用实例进行设计分析,提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1、居住建筑的总体规划、平面设计和外窗开启应有利于室内自然通风;

  2、节能设计应优先考虑建筑遮阳、外窗遮阳以及提高东、西外墙隔热性能;

  3、在满足使用条件下,应减小窗墙面积比,尤其是减小东、西外墙的窗墙面积比,屋面尽可能不设计天窗;

  4、外墙围护结构设计应优先采用自保温体系,当外墙需要采用保温措施时,宜优先考虑内保温;

  5、外墙为剪力墙时应进行保温,采用保温措施后的东、西向外墙传热系数K不宜大于1.5W/(m2•K);

  6、同一建筑外墙不宜选用两种以上的保温体系;外墙采用保温的,设计单位应全面考虑保温系统安全、消防和环保的措施要求。

  7、为保证室内采光,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设置外窗的玻璃可见光透过率不应小于0.45。

  满足《手册》要求进行建筑节能设计的新建工程只须按《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填报《建筑节能设计报审表》,可不必再进行节能计算。《手册》的发布使用既简化了设计程序,提高了建筑设计效率,又保证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落实。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网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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