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衡水市质监局、桃城区分局联动,对市区生产企业、家电销售商场、超市开展了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家用电冰箱、房间空调器、电动洗衣机等与百姓生活休戚相关的产品。
能效标识识制度是世界上普遍实施的一项节能措施,这项制度通过标示产品的能耗水平,引导消费、影响供给,从而提高整体用能产品的能效水平。能源效率标识是一种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性能指标的信息标签,为消费者在购买时提供必要的节能信息。
据悉,我国的能效标识制度从2005年3月1日起在房间空调器、家用电冰箱两种家电产品中率先实施。2007年3月1日,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调机两种产品开始实行能效标识。今年6月1日,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冷水机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五种产品开始实行能效标识。我国能效标识制度实施3年来,推动了相关产品的市场结构调整,加速了行业技术进步。
从检查情况来看,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大多数能执行有关规定,按照实行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第一、二批产品加贴了统一的、符合要求的能效标识,并且能按规定进行备案。但在检查中也发现,有个别单位对能源效率标识和绿色照明节能的相关规定一知半解;经销商销售的第三批产品目录中的自镇流荧光灯(俗称节能灯)、高压钠灯普遍未加贴能效标识。对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一方面宣传有关能源效率标识和绿色照明节能的相关法规,增强能效法律意识,一方面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求经销商严把进货关,按规定组织进货。